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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_体育赛事经营管理

tamoadmin 2024-05-29
1.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未来从事什么工作2.体育广告经营管理与体育营销的区别第一条 为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

1.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2.体育广告经营管理与体育营销的区别

体育赛事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_体育赛事经营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体育活动为内容和手段、以有偿服务形式的经营活动和与体育活动有关的商品经销活动。

前款所指体育经营活动,适用于国际体育组织认定和国家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以及各类民族、民间传统的体育项目。

体育经营活动主要包括:

(一)开办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度假村(区、营)和其他有固定设施的体育经营活动场所;

(二)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康复活动;

(三)体育竞赛、体育表演、体育展览活动;

(四)体育培训、体育技术信息服务、体育科技咨询、集资、赞助以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

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经营活动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经营活动主管部门,负责华苑产业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

工商、公安、税务、物价、卫生、环保、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从事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风险性大,又可能危及人民身体健康或者财产安全的体育经营活动以及举办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前述具体体育经营项目,由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确定。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的,应当凭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六条 对举办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申请举办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本办法所称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一次性或者持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体育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二)有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保和房管要求的经营场所,其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有必要的资金和必需的设备;

(四)有与其经营项目和规模相适应,并具备相应资格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体育活动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业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和地点。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属于第五条规定的体育经营项目的,还应当报体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第九条 体育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由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培训,并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体育经纪活动。

第十条 从事体育培训、辅导、裁判的人员以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人员,须经体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体育活动经营者不得聘请未按前款认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体育培训、辅导、裁判以及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体育活动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维护经营活动场所的公共秩序;

(二)重视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保证体育经营活动场所安全和卫生,防止环境污染;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体育活动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有悻于社会公德的;

(二)以体育活动名义渲染暴力、*秽、封建迷信的,或赌博、变相赌博的;

(三)以体育活动名义招摇撞骗、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三条 以体育场(馆)和表演场所从事经营的,不得接纳安排未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经营性体育竟赛和表演。

第十四条 经营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有抵制、检举、揭发和申诉的权利。

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体育广告的管理。

第十六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依法纳税。

第十七条 提倡单位和个人举办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对执行本办法成绩显著的经营者,对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为本市体育经营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由政府或者体育经营活动管理部门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三条规定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外,体育行政部门可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体育行政部门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环保、卫生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体育经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住。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体育赛事管理是研究体育赛事及其管理的学科,开设体育赛事管理这门课程使社会体育专业学生了解和掌握体育赛事的概念、申办、计划、组织、评价等相关理论知识位,为学生学习其他体育产业知识、从事体育赛事管理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体育赛事管理的教学任务是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运动竞赛、体育赛事的概念,了解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掌握体育赛事从申办到评价和结束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步骤,用理论指导实践,逐步加强自己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二、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体育赛事已成为当今社会一项非常普遍的社会活动,全世界几乎每天都要发生或举办各种类型的赛事活动,世界杯、世界赛、奥运会,网球大满贯…….体育赛事以其独特的魅力不断吸引着世人的眼球。改革开放以来,在广大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面前,我国体育特制改革不断深化,体育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趋势日趋明显。由此可见体育赛事的管理是一项涉及诸多要素的复杂知识体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为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进一步学习体育经济学、体育社会学、体育产业等课程提供了理论基础。

体育广告经营管理与体育营销的区别

一、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1.专业课程

体育管理、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实务、运动休闲会所运营管理、体育市场营销、体育服务技巧、体育经纪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体育场馆管理、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体育市场营销等实训。

在各体育场馆进行实习。

二、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主要面向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体育赛事服务公司、体育用品公司、体育中介公司,从事体育场馆运营与管理、赛事运营与推广、体育产品(服务)的营销推广、体育活动策划与实施以及体育经纪等工作。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赛事组织、体育服务的基本知识,具备体育运营与管理的基本能力,从事体育场馆维护管理、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体育用品营销、体育市场服务与推广、体育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定义不同,目的不同。

1、定义:体育广告经营管理主要指的是企业或机构在体育赛事、场馆等方面的广告经营和管理,包括赞助、合作、广告投放等方面的策略和操作;而体育营销则是指企业或机构通过体育元素来进行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包括赛事赞助、运动员代言、体育赛事活动等。

2、目的:体育广告经营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或机构在体育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通过广告等手段吸引消费者;而体育营销的目的则更加综合,既可以增强品牌形象和认知度,也可以提高销售量和市场份额。